故事講述一名古巴難民,Tony Montana,逃亡到美國後,加入黑幫販毒集團,一步步建立自己勢力,終成為一幫之首,可是,Montana擁有財富和權力後,對身邊的人慢慢產生懷疑,也惹上官非,最後走上悲劇道路。
故事看似普通,可是Al Pacino的演出,迫力令人窒息。無論Tony Montana還是一個清潔工,或者是一個黑幫老大,其慓悍性情,其寧死不屈的眼神,震懾人心。不知為什麼年輕一代的演員,就是沒有這份折服人的氣魄。Al Pacino即使沒有肌肉,可比史泰龍更富恐怖感,演技間直絕倫。那種野性,簡單直接,除了日本演員三船敏郎外,我想不到其他可以匹敵之人。Tony Montana因為忿怒,錯手殺了自己的好友Manny Ribera時,充滿希臘悲劇色彩。不過,最後Montana的妹妹 Gina 向開槍,質問 Montana 是否妒忌她和別人相好時,反而,刻劃得有點過位了。
生活中極難遇到像Tony Montana這種人。這種人,極端成就主義,不成功便成仁,充滿著自信,甚至是自我中心,處事往往孤注一擲,典型機會主義者。可是,另一方面,這種人卻動力澎湃,對事物有敏銳的直覺,不需用大腦分析,就能嗅出成就的方向,處事也不拘泥特定方法,一旦集中力量便能完成事工,是一種成就人物。這種人是下屬,是上司,同樣難於相處,跟其合作,雖能享受成果,但難保被狠狠反咬一口。這種人,永不言敗,一生也停不了。Tony Montana,最後用身體吃子彈的一幕,很震撼,好像在說:「來吧,即使你們能摧毀我的軀殼,你們也不能摧殘的的意志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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