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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5年9月4日星期五

黑哥的紙言



60M 巴士在屯門公路跑著,車外,是個炎熱的抗戰假日。

抗戰勝利,主席閱兵,習口習面。雖同是七十周年,年屆古來稀的黑哥,卻沒什麼感受。因為,他的家庭,曾經在文革被共產黨迫害,在陸豐的祖業被毀,二十歲隻身逃難,靠著幾塊木板,游來香港。

白手興家,All Systems Reset。不知應該道謝,還是詛咒。

兩杯茶的烽煙年代,其實逃亡的祖輩,個個是偉人。

「幾時有空來一趟?我有事找你幫忙。」

跟黑哥相識那麼久,只有他幫人,從沒聽過他要人幫。二話不說,便相約在這個被利用了的假日。何況,像我這種酒鬼,最適合找到個理由,跑到有紅酒喝的地方。

Late afternoon,巴士在公路跑著,藍藍天海,時間是一片悠閒,景緻是一片緩慢,如能天天欣賞,希望膝蓋的痛,能痊癒吧。

打開臉書,雲海卻在習總威風凜凜的閱兵禮儀車前,吃蕉。

我愛這樣的閱兵。

到達屯門,睡醒急忙下車。屯門富麗商場不難找,下車後獨個兒回頭橫過憶道,跑上三樓A,找回十號舖,只見那招牌,大刺刺寫著:

米歇爾。

哈哈,好樣的,真懂得取個優雅的法國名字。老人家,賣紅酒,還懂得一點 Marketing Sense。

只見黑哥跟兩位叔伯,在喝茶。我閃身進店,大聲打招呼:「喂!黑哥!」

「你來啦!」黑哥放下玻璃花茶杯,過來重重拍我肩頭一下。

我向兩位叔伯點點頭,便對黑哥說:「很久沒見了。」續取笑他道:「嘩,你賣紅酒,卻在店中喝花茶?」

他笑笑,探頭過來,裝作小聲的說:「我不喝酒。」

不喝酒,卻賣酒?不等於沒打過仗的總司令閱兵?哈哈,我笑了。

黑哥小聲道:「你認為,能經營紅酒生意的舖位貴些,還是賣家品雜貨的舖位貴些?」

李大嘴!

我恍然大悟:「這舖位,你不是租的!」

他老實道:「這兒附近屋邨,怎麼可能有人買紅酒?買的,都去超市吧。我只是隨便擺些貴東西,抬高舖價。」

我笑道:「原來嚇鬼。」

他古惑的笑笑:「剛賣了,一千七百多萬。」

嘩!商場的三樓,也能有這個價?果是個吃人肉的老江湖。

我看看舖位,大約二百平方尺吧,或者更大。

我邊看他店中的陳列紅酒,邊用拳頭輕錘他的肩膀:「點呀富翁,我也有地方能幫得上忙嗎?」

本想細看他賣的東西,但黑哥卻拉我坐下,邊拉開抽屜,邊向兩位叔伯簡單介紹道:「這個,後生可畏!」

我笑笑:「我不後生啦。」

「這位是。。。」黑哥大笑:「你叫他方爺吧,這是林爺。」

假日下午,逗逗老人家高興,我拱手裝模作樣:「參見方爺林爺!」

兩叔伯點頭哈哈大笑,拍拍我肩。

黑哥隨即拿出張信紙,遞給我:「你讀得書多,你幫我看看。」

我拿過信紙,細閱內容,不禁讓我動容。跟他相識雖久,畢竟,大家的信任,不是到了這種地步吧?

我正色道:「我幫忙倒不是問題,但你沒有其他親人可以負責嗎?」

他突然別過臉,懊惱道:「他們沒一個可信!」

一句話,千絲萬縷,也不用追問,何況,他有朋友在旁。

「那麼,找律師,不行嗎?」

黑哥鎖著眉,大力搖頭搖手,高聲道:「不行不行,他們統統不行。」

我看,他生怕我不應承。

「好吧,你現在不找律師,但往後的步驟,我看,也總要找。」

「你決定吧。到時,我也看不到了。」

沒錯,那張信紙,有個騙人的美麗名字。

平安紙。

見證人處,已有兩個簽名,我看,是方爺和林爺吧。剩下的,只有執行人的位置,留白。

好個老江湖,好個李大嘴,在電話中不說,用紅酒騙我來。現在三個人六隻眼睛,加上來二百多歲,站在道德高地看著我,弄得這回勢成騎虎,不簽不行。

坦白說,當個老實的遺囑執行人,沒有好處,因為,執行人為表公正,不可以接受任何受益。遺產,老實說無論怎樣分配,兄弟姊妹間,也必會認為不公,多數出現分歧,中間,只是多與少的問題。我曾遇過的個案,兩姊妹鬧生分,便是因為阿媽將一隻不值錢的舊戒指,留給妹妹,但得到多點錢的姐姐卻堅持,媽媽在生時說過是留給她的。

有時,遺產也並非單純錢的問題。

有智慧的人,多數在立遺囑時,早向各子女交代清楚,免得執行人,費力傾談解釋執行處理。

但有些,卻分明大細超,可是自己又不想當衰人,索性眼閉時,一走了之。有心的執行人,遂負其重擔。

「你這樣寫,真的是你的願望嗎?」我問黑哥。

黑哥按耐著原本屬陸豐的暴烈性子,接近咆哮叫道:「大果個,供完佢讀大學,十年來竟然遊手好閒,做下散工又停下,辛辛苦苦供埋阿二在澳洲讀完大學,返來吃喝玩樂欠下三十萬債。最後,都係我幫佢還。你話,我對他們兩個,是不是仁至義盡?」

我知道,黑哥五十年前,身無分文逃難到香港,靠勞力儲了點錢,然後拜師學藝,當了個二樓牙醫,靠洗牙、補牙,度牙跟,買了房子,買了間小舖位,養起一家五口。固然,吃足苦頭,為的,是想看見一幅能閉眼的圖畫。

當然,事與願違,大姐二姐縱然不爭氣,也不用將遺產,全都留給三子吧。我不知道,到那一天,應怎樣向她兩姐妹解釋,即使,那是黑哥的鐵願,操刀作證的,還是執行人。而且,執行人也將會被人家被親友質疑其可信性。

但執行人可以真的向他們反擊道嗎:「他就是不信你們,才找我呀!白痴!」

我想,當事人也未必想自己的親人,知道自己這份心思。這,只能將他的實話,一古腦兒,吞進肚中。

「什麼都別說,我不想懂,至少,我還有美麗的夢。。。。」

狠狠的,簽下名字,承諾一個老朋友最後的意願。

海洋天堂,《說再見了》。

沒心情喝紅酒,跑到屯門碼頭坐坐,獨個兒喝著啤酒,享受一下屯門的日落。

我體會黑哥的心情,跑了一生,將剩下的二千多萬身家,全留給最小的兒子。

一個智障的兒子,反倒是他最後最後的,放不下。

他的決定,將會受眾人非議。

作為社工,我可以搬出一百個專業的理由,反對他。

但,同意他的理由,只有一個:

尊重一個要好的朋友最後的決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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