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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5月3日星期一

黑鍋


因為價錢,所以更改寬頻上網服務計劃。還有一個多月,合約才夠期,未雨綢繆,早早找另一間公司,簽另一合約。

Salesman介紹計劃,落實為期24個月的合約,並且安排技術員,今晚立即到訪安裝線路。技術員到訪,安裝近2小時,原來「拉線」過程非常繁複,也極費氣力,兩位的技術員,從住宅將線路拉到外面走廊機房。

將近完成,作為客戶的我,要簽單,付給技術員費用。

「現在即時可以用了。」技術員說。

「即時? 但我跟 Salesman說好了,是6月中。」我奇怪道。

「但是,合約上沒有註明,如果沒有註明,表示應該即時啟用服務。」技術員說。

我立即致電Salesman,他當時已下班,也很奇怪,請我致電網絡公司查詢。

我致電網絡公司,系統告訴我,總公司收到Salesman的單據,沒有註明是六月中開始服務。

技術員無奈,一切線路接駁完成,如果因為服務條款出問題,客戶不願簽署合約,技術員當天便不能拿到薪水。

那我可以先簽下合約,給技術員付了薪水先行嗎?

不行。因為,如果我簽下合約,表示接受服務,那我根本五月不需要上網服務,五月的服務,不是白繳了嗎?

其實,網絡公司,是可以更改條款後,安排技術員,再到訪安裝,只要,我當晚不要簽下合約,當作是技術員安裝不成功便行了。

那下次技術員再來,不就行了嗎? 不是,下次的技術員來,不是這兩位了,是另外的技術員,他們不需要安裝,便能得到一張「成功安裝」的合約,拿了薪水,而這兩位技術員,今天晚上,白做了。

其實我也有責任, Salesman 跟我做好了合約,Quality Control 也曾來電,跟我核對條款,不過我也忘了是否有核對過開始服務的日期,但我肯定跟 Salesman 說好了。

技術員,站在這重重誤會中,只有無奈,因別人出了問題,自己做了大半個晚上,也是白做,為下一手技術員,開路。


不過他很專業,並無多少怨言。

Salesman 也感到很過意不去,想請我簽合約,給了薪水技術員,他自己給我賠款。
我覺得搞得太複雜,不好了。算了吧。

我心中道:我們大家也上一課。

我自己也曾試過,在工作上,同事犯錯,反而自己當災,心中充斥著不平,幾欲爆炸。
這一位技術員的態度,令我反省,人誰無過。或者自己下次犯錯,黑鍋也會給別人背,因理循環,任何人也有機會遇上這命運。

還是豁達面對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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