聖誕前夕,燈飾在笑,寒冬微雨,傘下蒼涼。
佔據馬路抗爭,奏明曲終將盡,擋不過清場宿命,攔不著人去道空。運動熱血了79天,後個多月心情退場,似成功,又似失敗,這場運動的意義,應該下怎樣的結論?
活了三十多年,想不到人到壯年,竟能遇上一場真正的政治風暴,更想不到,一向政治冷感的香港人,竟然有如此激情的一面。記憶中,上一次如此沸騰的氛圍,是《自由花》。
佔中、雨傘,讓馬路和街道,成了修羅試煉場,自己雖缺有種的美德,但在大是大非面前,黑白對錯真假,幸好還能看得清清楚楚。時髦的亂世,原來已經不再是兵荒馬亂,卻是「對事不對人」的制度倒退回領主莊園的宮廷政治。那是文明倒退,強迫性啟蒙,野蠻主義復興。
大抵,在公路的十字路心,選左,選右,盡顯人性的光輝和卑劣,那怕即使同背著十字架的公教會,也在霸權下,掙扎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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